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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省外事工作。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4/20 13:26:23 | 来访:2022/4/20 13:26:23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林业局,为福建省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2018年10月26日上午,福建省林业局正式挂牌,开始履行职责,对外开展工作。副省长李德金出席揭牌仪式。新组建的福建省林业局,将省林业厅的有关职责,省农业厅的草原(地)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等部门承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发布:2022/4/20 13:29:01 | 来访:2022/4/20 13:29:01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福建省政府部门,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等。2018年10月,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建成立。发布:2022/4/20 13:43:30 | 来访:2022/4/20 13:43:30福建省人大
福建省人大-福建省人大,福建省人大官网,福建省人大网站。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Fujian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福建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是福建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发布:2022/4/20 13:47:27 | 来访:2022/4/20 13:47:27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人民政府是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福建省的国家行政机关,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1949年8月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1955年2月改组为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65年8月成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现任领导: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王宁。发布:2022/4/20 13:09:16 | 来访:2022/4/20 13:09:16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福建省民政厅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职责,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等相关职责整合,组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加挂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发布:2022/4/20 13:22:26 | 来访:2022/4/20 13:22:26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根据《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的福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福建省民政厅承担的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保留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2018年10月24日上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发布:2022/4/20 13:21:07 | 来访:2022/4/20 13:21:07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是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福建省的国家行政机关,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1949年8月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1955年2月改组为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65年8月成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现任领导: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王宁。发布:2022/4/20 12:56:06 | 来访:2022/4/20 12:56:06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发布:2022/4/20 13:07:57 | 来访:2022/4/20 13:0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