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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信厅-江苏省工信厅,江苏省工信厅网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制定本规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18年10月,组建成立。发布:2022/4/21 18:07:45 | 来访:2022/4/21 18:07:45江苏省外事办
江苏省外事办-江苏省外事办,江苏省外事办网站,江苏省外事办官网。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江苏省任免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江苏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江苏省任免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1 18:34:02 | 来访:2022/4/21 18:34:02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是江苏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2019年12月,获得“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11月,被评为江苏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发布:2022/4/21 18:24:21 | 来访:2022/4/21 18:24:21江苏省审计厅
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审计厅网站,江苏省审计厅官网。江苏省审计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受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主管全省的审计业务工作。发布:2022/4/21 18:32:39 | 来访:2022/4/21 18:32:39江苏省民宗委
江苏省民宗委-江苏省民宗委,江苏省民宗委网站,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与省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发布:2022/4/21 18:09:08 | 来访:2022/4/21 18:09:08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广播电视局网站,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厅字苏办〔2019〕35号)规定,省广播电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发布:2022/4/21 18:39:34 | 来访:2022/4/21 18:39:34江苏省人社厅
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人社厅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受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双重领导。发布:2022/4/21 18:16:03 | 来访:2022/4/21 18:16:03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江苏省地方政府主管人民防空的政府机构。江苏省人民防空办,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发布:2022/4/21 18:47:52 | 来访:2022/4/21 18:47:52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江苏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1952年11月15日由苏北人民行政公署与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组建而成。1955年2月改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8年3月改为江苏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撤销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恢复为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现任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吴政隆。发布:2022/4/21 18:03:36 | 来访:2022/4/21 18:03:36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江苏省财政厅官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制定本规定。 省财政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财政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1 18:14:40 | 来访:2022/4/21 18: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