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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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是福建省新组建的政府职能部门,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10月30日上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挂牌。2018年10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组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不再保留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2022/4/20 13:19:48 | 来访:2022/4/20 13:19:48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和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2019年11月,福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4/20 12:58:44 | 来访:2022/4/20 12:58:44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是福建省政府职能部门,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20 13:15:51 | 来访:2022/4/20 13:15:51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科技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发布:2022/4/20 13:00:03 | 来访:2022/4/20 13:00:0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编制125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行政编制),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1名。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发布:2022/4/20 13:10:35 | 来访:2022/4/20 13:10:35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发布:2022/4/20 13:27:42 | 来访:2022/4/20 13:27:42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省统计局是省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的任务。发布:2022/4/20 13:35:36 | 来访:2022/4/20 13:35:36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司法厅负责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全省各地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主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负责省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发布:2022/4/20 13:06:38 | 来访:2022/4/20 13:06:38福建省人大
福建省人大-福建省人大,福建省人大官网,福建省人大网站。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Fujian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福建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是福建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发布:2022/4/20 13:47:27 | 来访:2022/4/20 13:47:27福建医疗保障局
福建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18年10月,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根据《福建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发布:2022/4/20 13:38:14 | 来访:2022/4/20 13:3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