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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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是福建省机构改革设立的新部门。2018年11月6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举行挂牌仪式。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是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省农业厅的草原(地)防火相关职责,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应急管理厅的成立,对于构建全省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救援的协同性、整体性、专业性,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发布:2022/4/20 13:23:45 | 来访:2022/4/20 13:23:45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省统计局是省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的任务。发布:2022/4/20 13:35:36 | 来访:2022/4/20 13:35:36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发布:2022/4/20 13:07:57 | 来访:2022/4/20 13:07:57福建医疗保障局
福建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18年10月,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根据《福建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发布:2022/4/20 13:38:14 | 来访:2022/4/20 13:38:14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司法厅负责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全省各地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主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负责省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发布:2022/4/20 13:06:38 | 来访:2022/4/20 13:06:38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网,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网站。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位于福州市华林路253号,是福建省检察系统的领导机关,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发布:2022/4/20 13:52:43 | 来访:2022/4/20 13:52:43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民政厅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发布:2022/4/20 13:05:19 | 来访:2022/4/20 13:05:19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1950年10月,福建成立省人民法院。1952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改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2014年11月,福建高院有内设部门27个。9个设区市设中级人民法院9个,厦门海事法院1个,福州铁路运输法院1个,各县(市、区)设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208个,厦门海事法院有3个派出法庭。发布:2022/4/20 13:51:24 | 来访:2022/4/20 13:51:2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是福建省新组建的政府职能部门。2020年3月,获得生态环境部2019 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省级表现突出组织单位表扬。2018年10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拟组建省生态环境厅。将省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省水利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省农业厅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省生态环境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22/4/20 13:11:54 | 来访:2022/4/20 13: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