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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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福建省防空工作始于抗日战争时期。民国29年(1940),福建省政府在战时临时省会永安县成立防空司令部;民国31年(1942),成立防空建设委员会。发布:2022/4/20 13:36:55 | 来访:2022/4/20 13:36:55福建省政协
福建省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简称福建省政协)的前身是省协商委员会。福建省政协,福建省政协官网,福建省政协网站。发布:2022/4/20 13:48:46 | 来访:2022/4/20 13:48:46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是福建省新组建的政府职能部门,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10月30日上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挂牌。2018年10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组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不再保留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2022/4/20 13:19:48 | 来访:2022/4/20 13:19:48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是主管福建省政府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全省交通系统共有职工12.7万人,其中厅属单位职工3.02万人,厅直属党员4519人,设22个党委、16个党总支、193个党支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现任厅长黄祥谈。发布:2022/4/20 13:14:32 | 来访:2022/4/20 13:14:32福建省信访局
福建省信访局-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发布:2022/4/20 13:40:52 | 来访:2022/4/20 13:40:52福建省工信厅
福建省工信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福建省政府职能部门,是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加挂“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除国防科工办、支前办的职能整合到省军民融合办,类金融管理职能整合到省金融监管局外,其他职能保持不变。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挂牌。副省长郑新聪出席挂牌揭牌仪式,并与省工信厅领导干部座谈。发布:2022/4/20 13:01:22 | 来访:2022/4/20 13:01:22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是福建省机构改革设立的新部门。2018年11月6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举行挂牌仪式。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是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省农业厅的草原(地)防火相关职责,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应急管理厅的成立,对于构建全省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救援的协同性、整体性、专业性,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发布:2022/4/20 13:23:45 | 来访:2022/4/20 13:23:45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福建省民政厅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职责,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等相关职责整合,组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加挂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发布:2022/4/20 13:22:26 | 来访:2022/4/20 13:22:26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是根据《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的福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加挂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2018年10月24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正式挂牌。发布:2022/4/20 13:17:10 | 来访:2022/4/20 13:17:10福建医疗保障局
福建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18年10月,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根据《福建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发布:2022/4/20 13:38:14 | 来访:2022/4/20 13: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