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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民政厅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发布:2022/4/20 13:05:19 | 来访:2022/4/20 13:05:19福建医疗保障局
福建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18年10月,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根据《福建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发布:2022/4/20 13:38:14 | 来访:2022/4/20 13:38:14福建省信访局
福建省信访局-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发布:2022/4/20 13:40:52 | 来访:2022/4/20 13:40:52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和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2019年11月,福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布:2022/4/20 12:58:44 | 来访:2022/4/20 12:58:44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人民政府是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福建省的国家行政机关,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1949年8月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1955年2月改组为福建省人民委员会;1965年8月成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现任领导: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王宁。发布:2022/4/20 13:09:16 | 来访:2022/4/20 13:09:16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1950年10月,福建成立省人民法院。1952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改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2014年11月,福建高院有内设部门27个。9个设区市设中级人民法院9个,厦门海事法院1个,福州铁路运输法院1个,各县(市、区)设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208个,厦门海事法院有3个派出法庭。发布:2022/4/20 13:51:24 | 来访:2022/4/20 13:51:24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根据《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的福建省政府直属机构。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2018年10月24日上午,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2018年10月,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建成立。发布:2022/4/20 13:39:33 | 来访:2022/4/20 13:39:33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商务厅(加挂“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发布:2022/4/20 13:18:29 | 来访:2022/4/20 13:18:29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科技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发布:2022/4/20 13:00:03 | 来访:2022/4/20 13: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