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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简称市交通委)。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简称市交通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单位。发布:2022/4/19 12:52:36 | 来访:2022/4/19 12:52:36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是按照《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简称市医保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局级。发布:2022/4/19 13:19:33 | 来访:2022/4/19 13:19:3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布:2022/4/19 13:13:08 | 来访:2022/4/19 13:13:0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55年4月28日公告成立。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全院有人员55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2%,其中博士28人,硕士160人,占总人数的43.5%。2017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周波荣获中国商标金奖的商标保护奖。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发布:2022/4/19 13:24:41 | 来访:2022/4/19 13:24:41北京市市监局
北京市市监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2018年北京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2018年11月16日上午,正式揭牌成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安委办)牌子。发布:2022/4/19 13:02:52 | 来访:2022/4/19 13:02:52北京市审计局
北京市审计局-1983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国家实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成立北京市审计局。 北京市审计局是北京市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机关。北京市审计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在市政府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北京市的审计工作。北京市审计局自成立以来,与20多个国家的审计机关和审计组织建立了联系,开展了审计工作的交流。 北京市审计局在维护首都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首都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11月,将北京市发改委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等划入市审计局。发布:2022/4/19 13:04:09 | 来访:2022/4/19 13:04:09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市卫生健康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18年11月8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建成立。现任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发布:2022/4/19 12:59:01 | 来访:2022/4/19 12:59:01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之窗是北京市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网站群,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级各部门、各区政府和各级国家机关网站。首都之窗网站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办,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负责运行维护,是北京市政府和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权威发布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以及各类便民提示,搭建政府与公众互动的交流渠道,展示北京风土人情和时代风貌。发布:2022/4/19 12:34:38 | 来访:2022/4/19 12:34:38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北京市信访办公室(简称市信访办)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北京市信访办公室主要职责:市信访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涉及本市的信访诉求,办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信访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四)负责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各区及市属相关单位交转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五)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市综合协调工作。(六)组织协调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市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八)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九)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市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十)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发布:2022/4/19 13:16:59 | 来访:2022/4/19 13: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