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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1958年3月,广西省气象局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直属机构。赵月年为局长。设办公室、干部科、台站科、计划供应科、天气服务科、农业气象科。发布:2022/4/22 17:40:40 | 来访:2022/4/22 17:40:40河北省气象局
河北省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官网,河北省气象局网站。河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12月,是厅(局)级事业单位,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78号。在中国气象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2021年4月,授予“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发布:2022/4/22 17:40:40 | 来访:2022/4/22 17:40:40台湾省气象局
台湾省气象局-台湾省气象局早于民国三十年在重庆成立,直属行政院,一九三十八年随政府迁台,一九四十七年将业务交由台湾省气象局办理,直到一九六十年七月才恢复建制,改隶交通部,主管气象业务。发布:2022/4/22 17:40:40 | 来访:2022/4/22 17:40:40陕西省气象局
陕西省气象局-陕西省气象局,陕西省气象局官网,陕西省气象局网站。陕西省气象局成立于1953年。设9个职能处室,12个直属事业单位,下属10个市气象局及杨凌气象局,共98个县(区)气象局。陕西省气象部门职工总数1940人。负责编制和发布陕西省分区的天气预报和警报;负责向陕西省政府领导机关,陕西省防汛抗旱部门及陕西省农业、林业、救灾等部门及时提供重要天气预报、气象情报、森林火险预报、专题气候分析和每月天气概况。2017年11月,陕西省气象局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发布:2022/4/22 17:40:40 | 来访:2022/4/22 17:40:40河南省气象局
河南省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位于郑州市金水路110号,实行中国气象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河南省境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机构规格为正厅级。河南省气象局,河南省气象局官网,河南省气象局网站。发布:2022/4/22 17:40:40 | 来访:2022/4/22 17:40:40海南省气象局
海南省气象局-海南省气象局,海南省气象局官网,海南省气象局网站。海南省气象局于1988年5月成立,代表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海南省气象行业工作,为基础性、科技型的社会公益性正厅级事业单位,担负全省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气象服务工作。海南省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海南省气象局机关驻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0号。发布:2022/4/22 17:40:40 | 来访:2022/4/22 17:40:40山西省气象局
山西省气象局-山西省气象局,山西省气象局官网,山西省气象局网站。山西省气象局的规格为正厅级,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省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2017年11月17日,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发布:2022/4/22 17:40:40 | 来访:2022/4/22 17:40:40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气象局官网,上海市气象局网站。上海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上海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发布:2022/4/22 17:40:40 | 来访:2022/4/22 17:40:40湖南省气象局
湖南省气象局-湖南省气象局,湖南省气象局官网,湖南省气象局网站。湖南省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湖南省气象局机构职能:湖南省气象局主要工作职能。1.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2.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3.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7.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8. 承担中国气象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发布:2022/4/22 17:40:40 | 来访:2022/4/22 17:40:40吉林省气象局
吉林省气象局-吉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9月11日,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领导体制。为正厅级单位,下设11个内设机构、12个直属单位,下辖10个市(州、管委会)气象局、50个县(市、区)气象局;国家编制1409人,地方事业编制78人,公益性岗位104人。发布:2022/4/22 17:40:40 | 来访:2022/4/22 17:40:40